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形成民法典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5月28日,新疆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所律师走上街头,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民办实事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律所党支部书记葛万祥、党员律师臧建华、律师黄晓阁变身 “宣讲员”,通过设置法律展板、深入商场店铺发放宣传彩页、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现场群众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宣传氛围。 臧建华律师、黄晓阁律师从《民法典》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入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结合土地经营权、高空抛物、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彩礼返还、离婚冷静期等热点问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一一解答,让群众们不仅清楚了解了民法典的含义、时代特色以及核心理念,而且也认识到民法典的内容构成、社会作用以及法律意义。 本次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深化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真正让《民法典》精神走进千家万户,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拉近了律师与群众的距离。
查看详情在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之际,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隆冬暖心,积极开展共建共育帮助留守儿童成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关心、关爱、帮助青少年健康发展,用实际行动奉献一片爱心,践行社会使命,用热忱和坚守回应新时代律师参与公益,热心公益的时代感召。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三中学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国办民汉合校的学校。学校建校之初,基础设施薄弱,地处位置偏僻,师资力量不足,办学力量有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弟进入该学校,孩子们大多属于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务工在外,陪伴较少,孩子们成长之路异常艰难;加之学校属民汉合校,日常沟通语言不畅,孩子们变得沉闷、消极,学习、生活得不到常人孩子的温暖和幸福;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在2005年5月通过法治宣讲过程中得知了这一现状,为积极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帮助孩子们有个温暖、幸福、开心的童年,通过法治进校园的形式,给孩子们进行法治普法,心理咨询,开展做游戏,猜谜语、茶话会、联欢会的形式加深和孩子们的沟通和交流,让孩子们打开心扉,畅谈理想和梦想,让孩子们的童年如冬日的暖阳温暖如初,积极向上。 2021年12月,又到了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给孩子们送温暖,献爱心,捐资助学的约定时光,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早早就联系好了乌鲁木齐慈善总会的办事人员,希望他们尽快将隆冬的温暖送到孩子们手中,祝福孩子们在新的学年即将结束之际,开心生活,健康成长,用满意的案卷回报辛苦一年的爸爸妈妈们,也欢迎孩子们在疫情得到控制的时候,到律师事务所参观、体验,也祝愿孩子们在即将到来的虎年,生龙活虎,虎气冲天,虎虎生威。 爱心不停歇,公益在路上,这是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的座右铭,奉献一片爱心,回报一份真情,用坚毅和热忱铸就美好公益路。
查看详情2022年4月22日,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和独家公益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携手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乡柏杨河村村委会联合举办的第5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由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关勇主任带队,党支部选派组织委员王亮、党员韦国梅、张育珍、李姝蓓积极参与此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供的宣传资料和环保袋等形式,呼吁大家爱护地球、保护地球,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活动期间,与会者移步柏杨河,捡拾清理旅游者遗留在周边的生活垃圾。 2016年,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成为野骆驼保护协会独家公益法律顾问,免费为协会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加入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成为团体会员为野骆驼保护担责任、献爱心,事务所约60名人员成为该协会的个人会员,同年被协会授予“野骆驼保护先进单位”。2019年获得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荣誉称号。 本次活动的开展,系事务所本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进一步纵深拓展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的公益工作,为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的远期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引领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切实成为承担社会责任、保护自然环境、爱护野生动植物的有生力量。 环保公益在路上,元正盛业人将一如既往投身环保公益活动,为推动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奉献自己应有的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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