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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正盛业张盛新律师当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协会副会长、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务所为监事单位

为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人服务行为,2022年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根据疫情防控指示,以线上、线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全区共41家会员单位参加本次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陆建蔚、法官王恺、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董虎山、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博出席会议。

在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陆建蔚宣读《关于同意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批复》,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董虎山宣读《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新疆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41名参会履职代表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办法》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宋小毛律师当选会长,本所张盛新律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甄振邦律师、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孟晓辉律师、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朱瑛会计师当选为副会长,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迟锐律师担任秘书长,新疆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务所为监事单位。

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与新疆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务所分别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监事单位将会继续履行好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积极推动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工作,为规范自治区破产管理人服务行为,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作用,促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