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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文琴律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业务培训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生产生活的新空间,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近10亿,互联网网站超过443万个、应用程序数量超过345万个(2020年底数据)。

 

 关于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更为频繁和广泛,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2020年10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1年4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11日下午,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文琴律师在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博大厅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之亮点、要点条款解读及思考》的业务培训及分享。所内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参与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历时90分钟,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

《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讲述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历史变迁及对国家网络强国战略、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的亮点内容解读则通过立法逻辑、篇章体例及法条规定的的角度、全方位的个人信息权益维权等角度突显《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涉及个人信息采集、使用、传输等处理的保护。如在第一条中增加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以及非法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作出针对性规范;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制定专门的处理规则;完善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增加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规定,完善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及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提出明确要求。

 

第三部分

最后一部分是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影响力、结合实践中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给予的现实法律服务角度和层面的思考及拓展。

 

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利益之一。《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实施,我国的数据安全已经进入法制化时代,更是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部分。我国的“十四五”规划、“新基建”等政策将持续深入推进数据安全管控和市场化,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未来,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等亦会成为政企数字化能力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