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政府法律服务、国有企业法律服务、建设工程领域、公司治理领域
学习经历:
民商法硕土研究生学历;
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工作经历:
2009年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书;
2011年10月经招考进入法院系统工作;
2014年担任审判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主要审理案件为:侵权类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公司治理模式、企业井购、清算融资租货纠纷、矿业权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不动产权争议纠纷、遗产继承纠纷)7年,司法体制改革,任命为员额法官;
2018年辞去公职,进入新疆元正盛业律师师事务所工作至今。
主要著作:
著述:
《买卖合同领域中违约责任认定及司法处理标准》;
《银行承兑汇票瑕疵兑付认定标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效力认定及处理》。
服务的顾问单位及业绩:
担任新疆军区乌鲁木齐市第三千休所、新疆军区乌鲁木齐市第四干休所、新疆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新疆轮台县玉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瀚域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勒泰美豪丽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独家法律顾问;
作为奎屯市人民政府、洛浦县人民政府、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成员;
长期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机关单位法律顾问经验、多年法院诉讼工作经验。
获得荣誉:
2015年荣获“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称号;
2016年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
2021年荣获“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先进党支部工作者”称号;
2023年被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