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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正盛业原创 | 政府法律服务中的沟通能力和思维

律师简介:耿宝建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执行主任、主任办公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及业绩:

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法律服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和投融资法律服务,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疑难复杂行政诉讼。

参与起草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参与、负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合作协议磋商谈判,协助成功签约并监督履约;成立自治区律师行业专职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团队,全面参与自治区扶贫办、南疆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等)、县市(墨玉县、于田县等)精准扶贫法律实践,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并编著了全国律师行业首部律师参与精准扶贫法律实践方面的《产业扶贫法律服务实务与风险防范》一书,法律出版社2019年10月出版发行;参与青河县砂铁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伊犁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整合改革以及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阿勒泰青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破产重整、清算业务;在律师行业首创信访中介化模式,协助伊犁州多个县市妥善处置多起重大信访事件;参与了多起县、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及社会舆情事件处置化解;参与处置了巩留县、霍城县、昭苏县、额敏县、乌鲁木齐经开区等多起国有土地征收专项法律服务;参与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阿勒泰人民政府系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政府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领域中无疑属于高端复杂的法律服务项目,政府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在于律师的服务对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律师的要求更加严格和规范。服务的内容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对参与服务的律师而言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律师如何在政府法律服务中构建完整规范的沟通能力,最终形成符合政府需求的服务思维,是律师深入提供有效政府法律服务的基础。


一、政府法律服务沟通能力和思维如何构建

为政府服务区别于服务一般商业客户,政府法律服务是中国律师行业全新的课题,原因在于我们习惯于用商业思维或者是律师思维套用在政府法律服务中,最终导致服务效果让政府和律师都感受不好,让很多律师很困惑。很多律师认为政府法律服务业务中政府不好沟通不讲法治,从此远离与政府有关的法律服务市场,这种思维定位如果不及时调整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形成障碍。结合我本人近二十年政府法律服务的心得和经验,我认为做好政府法律服务的基础方程式为:

政府法律服务成果=思维(定位)x热情(态度)x能力(素质)


二、思维定位决定了如何界定政府法律服务

春节期间张艺谋导演的电影《狙击手》中的主演基本没有知名演员,但全剧呈现的效果仍然十分突出抢眼且深入人心,我第一次感受到影片片尾主题曲播放完毕后观众才起立离开。我们反思观众为什么会这么做?关键核心是影片定位准确,找到了剧情的核心,抓住了观众内心最为柔软的一面,没有哗众取宠,更没有故意制造宏大场面。

 

政府法律服务思维定位在于律师是否真正明白政府需要什么?纵观中国的历史不难发现,延续至今我国是大政府管理模式,这和西方小政府大社会产生的社会经济发展局面截然不同,政府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福祉和全社会利益。我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中的热情是其他国家和政党无法比拟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构建了我国政府特有的社会治理模式。基于此,律师参与政府业务需要有以下思维定位:

 

一是政府和其他商业组织的本质区别是政治站位不同;

 

二是政府机构的人员素质和综合能力仍然处于全社会全前列;

 

三是政府主导经济的方向决定了区域发展趋势和走向;

 

四是政府法律服务是全体系法律服务的塔尖核心业务;

 

五是政府法律服务的成果根本上可以改变或者优化社会环境。

 

只有明确了政府法律服务思维定位,找到政府法律服务的内核和源动力,才能让从事政府法律服务的律师明确方向,敢于面对沟通、谈判和业务困境,才能让律师转换思维走入政府法律服务的核心。


三、热情和态度决定了律师勇于面对从事政府法律服务的艰难险阻

政府业务的特殊性、综合性、复杂性决定了参与服务的律所必须是规模化的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参与律师需要有战略规划思维,区别于服务商业客户的思维,从而找到工作的热情和源点,做好相应的工作态度准备。政府律师的素质和能力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积淀的过程,是参与律师的天赋、后天努力等因素累积而成。但前两者(思维和热情)是一个普通律师可以立即做到的,只有找到自己做政府律师的热情和正确的态度,才可能勇于面对政府业务的复杂和压力,冷静处置各类政府法律业务和突发事件。


四、政府法律服务的能力和素质是做好政府业务的关键核心

 

一)沟通能力。在和政府初次打交道的时候,“第一次见面如何给领导汇报工作”、“第一次汇报工作谈哪些工作内容”、“第一次给领导打电话注意哪些事项”、“政府的社交礼仪和商业企业有何区别”、“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是什么岗位角色”......

 

律师在政府法律服务过程中,极易走入一个法律人的误区,那就是把法律作为解决政府问题的唯一手段和措施,出口张口都是法言法语,无法形成有效沟通,更无法解决政府实际问题。殊不知法律虽然是法律人工作的基石和根基,但法条不是处理政府需求的万能钥匙。很多名校的法学生认为我来自名校,无视客观事件的复杂性,回避了法律和客观现实的有效融合。而政府法律顾问只有充分运用好法律才可以真正做到“良法善治”。

 

(二)学习能力。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何紧跟国家和当地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比如“如何看懂读通政府两会工作报告并学以致用”、“如何充分解读并合理运用政府大政方针政策”、“如何帮助领导快速熟悉政策和法律的核心要件”、“如何在政府法律服务中结合现实案例讲好法律课”、“政府法律服务的法律文书定位和其他客户的区别”......

 

政府律师的学习压力要远远大于其他领域的律师群体。为了和政府领导同频共振互通有无,必须及时和政府领导保持同步学习和沟通,充分熟悉政府大政方针和重大活动的意义和内涵,从而充分融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和角落。

 

(三)角色定位能力。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如何定位自身的角色,如何做一名“敢于说不,善于说行”的律师;政府决策会议期间如何快速拿出疑难问题方案;招商引资突发事件中政府律师可以做哪些核心工作等等。以上对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角色定位的思考决定了政府律师的思维模式,更关乎参与律师是否愿意深入其中,为政府利益的荣辱分担压力并勇于作出努力,而不是一名旁观者或局外人。

 

(四)决断能力。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我们的服务经验告诉我们:

 

1、敢于担当并不是牺牲式的野蛮背锅,是经验的判断和理性的推断;

 

2、善于搭建缓冲带和防火墙是政府律师的天职和基本功;

 

3、在政府法律服务期间的风险防范和底线思维要始终贯穿。

 

律师的惯性思维是风险规避意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律师的经验和理性十分重要,直接决定了事件处置的全流程是否符合法治理念和思维。政府律师及时找准事件的红线和底线从而大胆协助政府领导决策,是一名政府律师的天职和基本功,但对突破律师底线的任何行为都要大胆抵制。

 

(五)谈判能力。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何看待律师工作量和服务报酬之间的关系,我们始终认为:

 

1、给政府创造价值的思维才是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压舱石;

 

2、综合素质随机展示能力是政府律师贯穿全场的基础素养;

 

3、珍惜每一次见面每一次电话每一次交互是一种习惯;

 

4、身份互换充当政府的商务代表;

 

5、政府战略业务从来不能在意时间和金钱得失。

 

谈判是律师从事商业企业服务的常态化工作,随着政府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的开展,政府从中发现商务谈判的重要性。律师前期介入政府业务期间,必然面临如何签订政府法律服务协议,如何收取合适的法律服务费,但如何帮助政府创造价值才是政府律师的关切点。政府律师的能力展示在政府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点点滴滴,每一次电话每一次交流都是政府律师展示的舞台。

 

在政府法律服务的大舞台上,只有不断丰富和强大律师队伍的沟通能力和思维模式,才能顺应政府需求,融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当中,展现律师队伍的才华和风采。

 

年轻人总要回答:这山河用什么刻画。欢迎全行业年轻律师共同来刻画未来政府法律服务的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