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案件管理过程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律师办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水平与技能,2021年6月11日,张盛新律师在元正盛业(库车)律所举办了“破产管理人破产实务分享”专题讲座。 张律师是进入新疆破产管理人名录里的个人律师,结合执业二十多年来办理多起破产案件的实务经验,他对《破产法》及《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破产管理人制度等法条进行了解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通过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张律师讲解了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的相关制度,以及破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分级管理、管理人中心主义的实现,以及如何确保管理人正确有效履行破产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推动破产管理人工作顺利开展等内容。同时,对企业破产流程、债权清偿顺序进行了阐述。张律师重点谈到房企破产有别于一般企业的破产,主要体现在房企破产债权的清偿问题,例如被拆迁人权利、消费购房者利益、工程价款优先权、抵押权以及以房抵债和买卖担保等债权的处理。最后,张盛新律师分别对重整方案的制定、债权分组、通过进行了深入讲解。 张律师本次讲座内容丰富,紧贴实务,加深了我所律师对破产实务问题的理解,有利于我所今后在相关业务领域中的开拓和案件办理。在场律师纷纷表示:希望以后多举办此类培训活动,丰富我所律师在处理破产案件当中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查看详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开展普法宣传是我们作为律师的应有社会义务。压实学党史,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并积极响应国家对法律服务社区的常态化、实体化、长效化体系建设,在库车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张盛新律师,于2021年6月10日和6月11日应约到库车市解放路社区、库车市天河社区进行“《学党史,办实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法讲座,参加讲座的人员有库车市解放路社区居民及天河社区的社区干部和司法局工作人员。 (上图为解放路社区居民在专注的听我所张盛新律师宣讲) 张律师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通俗易懂的讲解了《民法典》所涉及的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到人们的居住权,从结婚、离婚到财产继承,全方位、体系化地讲解了《民法典》对人们生活的重大影响。张律师将宪法比做父亲,统管一切,将《民法典》比做母亲,具体管理细节,使民族同胞也能听懂,连连点头。 (上图为张盛新律师为到场的居民现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费服务) 法治兴,则国兴。当基层百姓也能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时,才是真的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只有人民群众遇到问题,不偏激、不极端,采取法律手段、寻找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才是真正的法治兴国。 (上图为天河社区《民法典》宣讲现场) 老百姓对于法律的困惑和渴望无处不在,很多人因为不懂法而实施了违法行为,有些人因为不懂法而错误处置了合法权利,也有很多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错过了最佳救济时机。这次的普法讲课,就是从根源上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为祖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讲课完毕,还有少数民族同胞带着翻译来进行法律咨询,张律师耐心地解答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困惑,用自己二十多年的从业经验一针见血地解决了问题,全程是免费咨询。身体力行的践行了雪中送炭的精神,解决了他人的燃眉之急。本次普法宣传,也是我们律所在学党史阶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不忘初心,不忘律师社会职责的充分体现。
查看详情2021年6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办公会副主任、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田辉作为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本次受邀参加公开听证的听证员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组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利岷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听证案件由第六检察部主办。 公开听证包含三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均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之间的冲突如何认定。抵押权人在生效判决确认抵押债权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抵押房屋的买受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该三起案件分别历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因抵押权人对于二审及再审法院的裁决不服,依法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监督抗诉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指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 主持人宣布公开听证开始后,主办检察官介绍案件诉讼过程和法院历次审理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检察官助理组织听证调查,总结听证案件争议焦点:其他当事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本案如何适用;案件所涉《认购书》效力如何认定;案涉事实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当事人交付房款的相关事实。申请人与其他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及事实说明。听证员在助理检察官听证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向申请人、其他当事人就案涉事实提出发问问题。主办检察官组织听证员在听证调查后就听证调查进行单独讨论,并由听证员代表发表听证员意见。 本次公开听证的案件比较典型,核心焦点在于案争事实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亦或是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监督申请人主张应当适用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观点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其他当事人主张应当适用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该观点得到二审、再审法院的支持。 监督申请人与其他当事人围绕听证调查开展了质证及激烈辩论,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提出对公开听证案件的处理意见,案件处理结果另行通知。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通知》对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职责、监督范围均作出具体规定,田辉律师自2016年担任自治区人民监督员以来,已先后多次受邀参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公开活动。
查看详情2021年5月31日,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邀请,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汪翠萍律师给彩票发行中心的全体员工上了一堂有趣有效的普法课。会议的目的是为提高单位员工的婚姻家庭质量,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及维权能力。 汪翠萍律师以《以案说法-民法典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的最新规定》为主题,通过知识点及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婚姻家庭与继承关系中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话题,包括:彩礼返还问题、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别问题、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否撤销的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问题、不离婚可分割财产的情形、妻子可否单方面终止妊娠的问题、离婚协议的问题、离婚冷静期的问题、微信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等。 在汪翠萍律师讲课的过程中,在场的员工也都积极参与思考并与汪律师进行了积极互动。通过课程,在场人员纠正了一些一直以来的婚姻法律问题的误区,也对许多的法律概念有了新的了解和理解,纷纷表示以后需要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课堂结束以后,汪律师对现场的咨询进行了解答,课堂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效。 通过这样一次次送法进机关的课堂让更多的人理解法律、学习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是元正盛业法律人的使命,也是元正盛业法律人的成就。
查看详情2021年5月28日下午,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不动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玲律师,受邀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民法典与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法》修订要点”知识讲座。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人民防空执法总队、各下属事业单位的40余名工作人员参会。 本次培训以《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2021年5月28日为《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为契机,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强化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人防办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国家人防事业的发展。 讲座中,陈玲律师以“城管当街按倒女车主!暴力抓捕!”这一新闻标题引出行政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和风险,给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提出工作建议。陈玲律师结合国家“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立法大背景,将《民法典》时代下针对《行政处罚法》相关新修订条款深入浅出的进行系统讲解。紧扣行政单位相关实例、事例,对日常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内容、取证方式、流程规定、处罚适用条款等进行详尽阐述,讲解内容丰富具体,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针对性强、实用性强,对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与客户共同成长。我所不动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在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服务领域中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服务经验,未来将持续为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发展运行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查看详情2021年5月18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华侨村举行了自治区侨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亲情中华,新疆亚克西”宣讲会。本次活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办,乌鲁木齐市归国华侨联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归国华侨联合会协办。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侨联党组副书记吴晓青、三级调研员刘惠宏以及昌吉州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钟峰。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欣欣代表自治区侨联出席本次活动并担任法律宣讲员。魏欣欣律师以《知法懂法守法,争做合法公民》为主题,从2021年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起,到保护归国华侨侨眷权益法,再到反恐法,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给在座的各位归国华侨侨眷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常识课。 新疆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在奇台县的华侨村居住着很多归国侨眷,其中大多数是老一辈归国华侨侨眷。他们世代居住在这里,对祖国饱含深情,对新疆充满热爱,在这里为他们宣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意义深刻。本次活动的宣讲员有侨商会的代表、侨胞代表、中科院新疆分院代表、律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人士。活动结束后,侨眷们纷纷前来咨询关系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魏欣欣律师都一一做了解答。 归国华侨侨眷有着联系广泛的优势,可以把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巨大成就、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巨大变化传播出去,让更多人了解新疆,让世界了解新疆。向归国华人华侨侨眷持续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做守法公民,是元正盛业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所将为维护祖国统一、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各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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